一、常见的"三件套"要求
很多项目要求业绩同时提供以下材料(具体以本项目为准,缺一不可):
- 中标通知书(或免招标的直接发包证明);
- 施工/服务合同关键页(是否含补充合同按本项目口径);
- 竣工/完工验收证明(验收报告、备案表或验收鉴定书,常要求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主体盖章齐全)。
涉及平台可查的项目,往往还要"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(四库一平台)"等查询网址与截图,且要素要与标书一致。
二、指标不一致怎么办:以最小的为准
业绩的金额、规模、时间等指标在中标通知书、合同、验收证明里描述不一致时,通行规则是:优先以中标通知书载明为准,未载明的看合同,再看验收证明;同一指标不一致的,按其中最小的认定,都体现不了的不予认可。所以提交前自己先对齐口径。
三、还没实施的业绩不算数
已签合同但未开始履约、人员进场但未实质开展、处于暂停的,很多项目明确规定该业绩不予认可。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,要附业主(或合同甲方)盖章的证明材料。
四、递交前怎么核
- 按每个业绩建独立文件夹,收齐三件套,逐项核对与评分项要求一致。
- 复印件/扫描件全部加盖公章,文字可辨、印章清晰,缺页的补扫。
- 要求"同时提供 A+B+C"的别只交一半;要求截图的把网址和截图一起附。
- 指标口径三件套对齐,取不到一致的提前算最小值是否够门槛。
五、工具落点
「标书审查」把业绩证明是否成套、要素是否与要求对齐做成逐条核对项;「模拟评标」按评分表估算业绩分的可得性。是否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招标文件判定。
边界:不代为判断业绩真实性,不承诺得分。
「标书审查」核业绩材料成套性与一致性;具体要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。
本文为通行做法整理,不构成中标或评审结论判断;一切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原文与现行法律法规为准。工具为递交前的辅助核对,不替代评标委员会判定。